领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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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大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各部宪法都规定了国家武装力量的统率者。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军队。《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及兼任国防委员会主席。《1975年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1978年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19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国共产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队,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一切人民武装力量,拥有绝对领导权。中共的最高军事领导人就是国家武装力量的实际指挥者[註 3]。军队中組成人員有党员,並排建有党小组,在基层连队设立党支部,在团以上单位设立党委。在军队中设立的各级党委是军队中的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对所属部队的一切组织、一切部门、一切人员、一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部队的一切重大问题,除紧急情况下可以由首长临机处置外,都必须先由党委作出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中共组织,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进行工作。未经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军委的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插手、过问或处理军队问题,更不允许擅自调动和指挥军队。此外,中国共产党禁止除共青团之外的其他任何党派、政治团体、政治组织在军队中建立组织和发展成员;其他组织和团体的成员如果参加军队,必须与原来的组织脱离关系;军队中,未经党组织的批准,不允许建立任何性质和形式的小团体、小组织;只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才能委派军队中的各级领导干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向军队委派干部[49]。
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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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战争与和平问题的最高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拥有宣战权与动员权、全国和省级紧急状态决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虚位元首,只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领导和指挥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委机关内设中央军委办公厅等15个职能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其中,中央军委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下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国防工作的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前身为国防科工委)管理国防科研、生产(由中央军委协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边海防委员会。
接受国务院与中央军委共同领导民兵建设;征兵工作、预备役工作;边防、海防和空防管理工作。
军事检察院是国家设在军队中的法律监督机关,受中央军委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领导。2016年6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法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检察院进行了调整组建。调整后的军事法院分为高级军事法院、中级军事法院、基层军事法院三级。[50]
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务院
办公厅 军事航天部队 军事法院 军事科学院 国防部
联合参谋部 网络空间部队 军事检察院 国防大学 退役军人事务部
政治工作部 信息支援部队 国防科技大学
后勤保障部 联勤保障部队
装备发展部
训练管理部
国防动员部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
科学技术委员会
战略规划办公室
改革和编制办公室
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
审计署
机关事务管理总局
东部战区 陆军 武警内卫总队
西部战区 海军 武警机动总队
南部战区 空军 武警海警总队
北部战区 火箭军
中部战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民兵
国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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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战略方针和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
2009年中国国防费用支出(亿人民币)[51]
现役部队
预备役部队
民兵
合计金额
比例
人员生活费
1670.63
14.65
1685.28
34.04
训练维持费
1521.71
19.65
128.59
1669.95
33.73
装备费
1574.26
14.31
7.30
1595.87
32.23
合计
4766.60
48.61
135.89
4951.10
100
中国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国防政策主要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保障国家发展利益;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以信息化为主要标志的军队质量建设;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营造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的安全环境。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前30年间,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较高,保持在5%以上(按中国官方公布数值),从1980年代开始进行控制和缩减(参见百万大裁军)。[52]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在1989年降为2.5%,再进一步降至最低值为1997年的1.6%。之后军费比例略有调高,从2001年起一直保持在2.0%-2.2%之间,军费的数额也跟随中国经济的成长而大幅增加。2011年,中国的国防军费为9230亿人民币,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0%,列世界第二,占世界各国国防预算总额的8.2%[53]。
中国国防预算的变化(亿人民币,根据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