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服务事项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审核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申请条件
(1)取得有效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2)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核发的招标代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办理材料
(1)发改委立项批复、计划;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用地红线;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资金证明(市、区财政开具或招标人自己出具资金已到位证明性文件)
办理流程
审核前期资料、审核公告及招标文件信息、发布
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市建委107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0:30—19:30
咨询电话
4643703
办理时限
即办
文件下载
无需纸质文件(需先登录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填写公告及招标文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