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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乌鲁木齐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指引》实测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1-09            作者/编辑:

关于修订《乌鲁木齐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检验指引》实测内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市建委依据相关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乌鲁木齐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规定》(乌建发[2008]281号)和《乌鲁木齐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指引》(乌建发[2009]292号)。经过近几年的实施,部分工程参建主体单位提出充实分户检验实测项目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分户检验实测内容,市建委在广泛征求施工、监理、监督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乌鲁木齐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指引》(乌建发[2009] 292号)附表2-2中的室内实测项目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增加了公共部位的实测记录表,现将表格予以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表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内容及要求

附表2-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观感记录表(室内)

附表2-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测记录表(室内)

附表2-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表(公共部位)

附表2-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测记录表(公共部位)

附表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合格证明

附表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内容及要求

附表1

一、室内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检查方法

验收标准

参照表准、备注

1

楼面

墙面

天棚面层

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可击范围内轻击点间距不得超过40

cm

空鼓面积不超过400cm2;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GB50209-2002

墙面、天棚空鼓、裂缝、脱层和爆灰

无空鼓、脱层;距检查面1m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

GB50210-2001 

GB50204-2002 

2

门窗

安装

外窗气密性

观察检查

核对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GB50411-2007

门窗开启

开启和关闭检查,手

扳检查

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分户门等不松动、不回弹

GB50210-2001 

GB50210-2001 

安全玻璃

(中空玻璃)

观察检查安全认证

标识

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玻璃上要有安全认证标识(标识不得隐蔽)

3

栏杆

(含窗台高度小于900)安装

栏杆高度

钢尺测量,每片

栏杆不少于一处

低层、多层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净高不应低于1.10 m,不得有负偏差

GB50210-2001 

竖杆间距

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正偏差不大于3mm

GB50210-2001

4

防水

工程

屋面渗漏

平屋面分块蓄水,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天沟、管道根部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坡屋面淋水试验不少于2小时

屋面无渗漏、无积水

GB50207-2002

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蓄水24小时,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无渗漏、排水顺畅

GB50209-2002 

5

室内

空间

尺寸

室内净高、

室内净开间

1、现场标识出所检查房间的净高的抽测点、线,测点位置

详见注附图;

2、偏差为实测值与

设计推算值之差;

允许偏差±10mm

GB50203-2002

GB50204-2002

6

给水

工程安装质量

管道渗漏

观察检查

给水管管道、水嘴、阀门等无渗漏;排水管通水后无渗漏

GB50242—2002

管道坡向

观察检查

顺直、无倒坡

GB50242—2002

地漏水封高度

试水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设置S弯)

GB50242—2002

阻火圈(防火套管)设置

观察检查

高层建筑明设排水塑料管道是否设置阻火圈(防护套管)

GB50242—2002

7

采暖工程安装质量

管道渗漏

观察检查

连接点无渗漏

GB50242—2002

计量装置、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等配件

观察检查

安装齐全、正确

GB50242—2002

GB50411—2007

8

电气

工程

安装

插座相位、接地

使用“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逐个检查

“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无接错显示

GB50303—2002

电源控制回路编号及标识、触电保护灵敏度

观察和开、关触电保护器检查

接线照明配电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触电保护灵敏

GB50303—2002

9其它

说明:室内净空尺寸应按照如下示意图进行测量:                              

二、公共部位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检查方法

验收标准

参照标准、备注

1

外墙

窗角斜裂缝,墙面裂缝

在距外墙两米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墙面及窗角无可见裂缝

《建筑法》

第六十条

2

楼(电)梯、通道

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

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相邻踏步高差不得超过10mm;

楼梯从扶手中心或墙面测量的净宽不小于1.1m(六层及以下或一边设有栏杆的不小于1.0m);

楼梯平台净宽不小于

1.2m

GB50209-2002

GB50096-1999 

GB50352-2005 

GB50368-2005 

高层首层疏散通道的宽度

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GB50045-95

公用走道净高

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观察检查

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净高度不小于2.0m

GB50368-2005

3

地下室

通道净高

钢尺或激光

测距仪测量

通道的净高度不小于2.0m

GB50368-2005

墙面及天棚渗漏,裂缝

观察检查

无渗漏、无裂缝

GB50208-2002

地面裂缝、起砂

观察检查

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GB50209-200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观感记录表(室内)

附表2-1

工 程 名 称

房  号

日期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情况

存在问题记录

整改情况

1

建筑地面、墙面和天棚

地面无空鼓□   

地面无裂缝□

墙面平整、线角顺直□

墙面阴阳角方正□

墙面无裂缝□

墙面无空鼓□  

天棚平整、无裂缝□ 

2

门窗安装质量

安装牢固□   开启灵活□    

关闭严密□   门窗框软连接做法到位□   

3

建筑外门窗节能

节能措施与设计相符合□

4

厨房、厕浴间渗漏情况

厨房无渗漏□

厕浴间无渗漏□ 

厨房、厕浴间地面无积水□

5

栏杆、护栏

栏杆、护栏的形式□

栏杆、护栏安装牢固□  

栏杆的整体安全性能□  

6

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阀门安装□  

地漏标高及水封高度□

检查口伸缩节□  

洁具及给水配件安装□  

管道无渗漏□

7

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阀门安装□

计量及调节装置□ 

分水器安装□  

管道无渗漏□

8

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分色施工□  

导线敷设□  

分户配电箱□  

开关插座灯具□ 

局部等电位□   

厨、卫间插座的防潮□  

PE(或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观感检验结论

一次验收合格□               经整改后验收合格□     

验收

单位和

人员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1、本检查表为分户检验观感质量检查的原始记录,应按现场的实际如实填写;

2、当序号1出现超过规范允许的空鼓、裂缝等应加以注明,并记录有关情况;

3、序号4,通过预先进行的蓄水试验,检查并记录厨房、厕浴间有无渗漏情况;

4、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在涉及内容的表框内填“√”,否则留空。

5、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抄送住户一份。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测记录表(室内)

                                         附表2-2

工程名称:                                                   房号:

土建工程

项目

验收内容

允许偏差值

实 测 记 录

结论

1、

地面墙面

地面平整度

抹灰4mm

混凝土5mm

墙面平整度

抹灰4mm

混凝土5mm

墙面垂直度

抹灰4mm

混凝土5mm

门洞宽度

±5mm

室内净高;净开间、进深尺寸(表背面附测点示意图)

净高最大偏差不大于20mm,极差不大于20mm;净开间、进深尺寸极差不大于10mm.

房间

H1

H2

H3

H4

H5

L1

L2

L3

L4

主客厅

主卧室

次卧室

2、

栏杆、护栏

栏杆、护栏高度

不得有负差

竖杆间距

建筑水电暖安装工程

项 目

验收内容

实 测 记 录

结论

1、

给排

水及

采暖

系统

安装

水压

试验

项    目

工作压力

(Mpa)

试验压力(Mpa)

稳压时间(min)

压降(Mpa)或泄漏

给水

强度

严密性

采暖

强度

严密性

地漏水封高度(㎜)

2、

电气

安装

导线截面

(㎜2

进户线

配线

绝缘强度(M?

实测人:                         记录: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说明1、当带★目出现不合格点; 其它实测项目不合格率超出20%,或其它项目不合格点偏差大于允许偏差值1.5倍,即视为该分户质量不合格,必须予以整改,整改后重新检验 

2、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抄送住户一份。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表(公共部位)

附表2-3

工 程 名 称

日期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情况

存在问题记录

整改情况

1

建筑外墙

墙面无裂缝□

墙面平整、线角顺直□  

墙面面层无起皮、脱落□

散水、台阶无断裂及下沉□   

无障碍设施及相关防护措施完善□

2

楼(电)梯、

通道

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与设计相符合□

高层首层疏散通道宽度、公用走道净高与设计相符合□

3

地下室

天棚无渗漏、裂缝□

地面无下沉、裂缝□

净高与设计相符合□

4

屋面

厨房无渗漏□

细部做法与设计相符合□

无倒坡、积水□

结论

一次验收合格□               经整改后验收合格□     

验收单位

和人员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1、本检查表为分户检验观感质量检查的原始记录,应按现场的实际如实填写;

2、当序号1出现裂缝应加以注明,并记录有关情况;

3、序号4,通过预先进行的淋水或蓄水试验,检查并记录有无渗漏情况;

4、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在涉及内容的表框内填“√”,否则留空。

5、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抄送物业一份。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测记录表(公共部位)

                                         附表2-4

工程名称:                                         房号:                                                

项目

验收内容

允许

偏差值

实 测 记 录

结论

1、

外墙

立面

温层

厚度

外墙

不得有

负差

阳台、外窗

及空调板等

热桥部位

外墙立面

垂直度

4㎜

外墙表面

平整度

4㎜

2、

楼梯间

楼梯踏步相邻尺寸

±10㎜

3、

地下室

顶板保温层厚度

不得有

负差

净高

最大偏差不大于20mm

实测人:                         记录: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说明1、当带★目出现不合格点; 其它实测项目不合格率超出20%,或其它项目不合格点偏差大于允许偏差值1.5倍,即视为该分户质量不合格,必须予以整改,整改后重新检验 

2、本表一式二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合格证明

附表3

工 程

名 称

房  号

栋     单元     室

检 验

时 间

年   月   日

分 户

检 验

结 果

根据《乌鲁木齐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已对该户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了检验,其检验结果为:

建 设

单 位

质 量

保 修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公章)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公章)   

  月  日

说明:1、物业公司应受理登记并协助处理质量回访保修;

2、分户检验结果包括合格或不合格;

3、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抄送住户一份。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工程名称

    

面积

m2

结构及层数

总套数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200 年  月  日

内容

          

概况

根据《乌鲁木齐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于200   日-200   日对本工程进行了分户检验。

通过屋面的蓄水(淋水)试验、室内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试验、外窗的现场气密性等试验,其试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室内

检验   户,均达到合格,并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室内)》   份。

公共部位

对公共部位进行了检验,达到合格,并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公共部位)》。

检验结论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4 

说明: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检验并形成了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相关

单位及人员签章,公章为法人章。

2.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抄报质监站一份。

3.检验结论包括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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