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建发〔2017〕453号
各相关单位: 2017年5月下旬,国务院安全生产第二巡察组检查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被查项目施工现场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反映出危大工程管理仍然是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乌鲁木齐市2017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市建委将组织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相关人员、建委系统项目管理单位相关人员。 二、培训实施单位 培训工作委托乌鲁木齐建筑业安全协会和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联合开展。 三、培训内容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核审批,组织实施等安全管理工作。 四、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之前; 培训时间:2017年7月20-21日(共2期,2天/期) 培训地点:1、兵团广播电视大学综合楼3楼(天山区二道湾路1巷100号);2、翠泉10号(天山区碱泉三街翠泉路10号诚盛花园斜对面)。 五、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培训报名回执表》,携带参培人员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报名。(联系人:郭晓萍 电话:2821187 2814961)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培训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二)落实责任,全面自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带队对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存在隐患,并严格落实定期(至少每季度1次)检查工作制度。 (三)加强监管,开展检查。各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应结合项目监督工作,加强危大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建委将于近期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专项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将予以行政处罚,对不认真履行论证职责专家将停止资格,相关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2017年7月12日
附件: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培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安排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详细地址 电 话 姓 名 性别 职务 部门名称 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九楼报名处。乌鲁木齐市西河坝前街111号,乘3路、8路、44路、902路、903路、927路、157路、912路公交车立交桥站下车,或乘7路、61路、62路、63路、35路528路公交车大西门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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