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建发〔2017〕670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区一星级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新建科〔2017〕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附件: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区一星级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新建科〔2017〕8号) 2017年5月22日
《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区一星级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转自新疆住建厅,网地址连接: http://www.xjjs.gov.cn/jzjn/1002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