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陕西中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报
各工程建设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陕西中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报如下: 陕西中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国际服装服饰商贸中心工程、西外环道路(奇台路段)拓宽改造拆迁安置楼工程中,不履行劳务用工管理责任,拖欠400余名农民工工资1000万元。在市建委约谈陕西中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进疆负责人时,企业进疆负责人未到场接受约谈。在市人社局、市建委、沙区政府部门的监督下,该公司仍不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未按市政府有关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求,按时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陕西中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在我市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乌鲁木齐市建筑市场秩序,现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将其行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同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两年内不得在乌鲁木齐承包工程项目。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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