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安 市建委大力宣贯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9月21日颁布,自2016年10月21日起施行。
近期,市建委积极组织并计划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贯《管理办法》。10月21日至11月21日期间,市建委联合乌鲁木齐市人民广播电台每天播出《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同时印制了2000册《管理办法》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发放,并计划在11月初工程建设项目冬季停工前夕,组织开展《管理办法》的宣贯培训工作。2016年10月21日,来自我市各房地产开发、施工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市建委组织的《管理办法》宣贯会议。会议详细解读了《管理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解决的主要问题、违法行为相应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对我市近年来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提高,将对促进和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产生重要和积极的影响,并从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管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管理新局面等方面对下阶段《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管理办法》是我市出台的第一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其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经营管理,推进依法治安和强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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